隨身護衛
隨身,是貼身、跟隨的意思;護衛,是指借助一定的力量,依法對特定的目標實施保護和警衛的活動。隨身護衛服務指保安員根據服務合同,指定護衛方案,掌握護衛對象的活動情況,敏銳觀察和掌握周邊情況,以保護特定對象的人身、財產安全。
保安隨身護衛的主體,是依法設立的保安公司及其具有職業資格的保安員。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,都不得從事保安隨身護衛服務。保安隨身護衛的客體,是與保安服務公司簽訂了保安合同的合法公民。公安機關通緝在逃得作案人員或者犯罪嫌疑人,不具備保安隨身保護的法定條件,不在保安隨身護衛的客體范圍之內。也就是說,保安組織及其保安員,不得為止提供保安隨身服務。目前,隨身護衛的主要適用人群多為社會名流、演藝體育明星、商業成功人士或其他有需要的人士。
隨身護衛服務內容
1、保安員通過隨身護衛,保護特定對象人身、財產安全。
2、通過隨衛,筑起一道安全屏障,使不法分子無法靠近特定人員及其工作生活區域。
3、通過隨衛,敏銳觀察和掌握周邊情況,加強預測和防衛。
4、通過隨衛,掌握護衛對象的活動情況,溝通聯系,落實安全措施。
5、通過隨衛,協助做好與安全有關的生活服務和醫療保健工作。
隨身護衛服務操作規程
1、制定隨身護衛方案
根據保安服務合同,制定隨身護衛方案,確定被護衛人員的工作內容和具體要求。
2、隨身護衛任務的實施
1)了解護衛對象的活動情況、活動意圖,與有關方面加強聯系。確定使用的通訊、交通工具、行駛路線。準確掌握被護衛人員的動態活動時間。
2)護衛對象有公共場所活動安排時,保安員要事先了解活動情況,確定行車路線、停車位置??刂平佑|護衛對象的人員范圍,掌握好活動時間,及時提醒轉換地點。
3)要與活動組織者及現場警衛、工作人員互相配合,不得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。
緊急情況的處置
遇有正在實施的針對護衛對象的突然襲擊、滋擾等不法侵害時,應迅即采取保護措施,制服不法分子,將護衛對象轉移到安全地帶,防止事態擴大。
崗位要求
1、掌握隨身護衛任務的知識和技能,了解隨身護衛方案、內容和要求。
2、了解護衛對象的工作內容和具體要求,掌握護衛對象的動態活動。
3、熟記與有關部門人員的聯系方式。
(一)私人商務貼身護衛
1、私人安全貼身特衛——主要負責個人人身安全;
2、商務安全貼身特衛——除負責個人人身安全外,還負責處理日常安排簡單文秘工作及駕駛等;
3、家政安全特衛——除負責家庭個人人身安全,其中包括接送子女上學下學、主 人日常交際活動;
(二)場館、會議中心等大型公共場所機動類護衛
1、常規場地特衛——普通環境安全特衛;
2、特殊場地特衛——如新聞發布會、演出、演唱會等大型場地活動特衛;
3、家政安全特衛——除負責家庭個人人身安全,其中包括接送子女上學下學、主 人日常交際活動;
4、路途車輛特衛——機場、火車站、汽車站、港口碼頭等場所的車輛接送行進中的安全防護;
5、場地作秀特衛——如一些需要特衛人員的展覽展示會等場所現場特衛;
(三)貴重物品看押守護類護衛
1、貴重物品路途車輛特衛護運;
2、貴重物品場地特衛守護
(四)出游、出國、伴游類護衛;
(五)看守駐地類護衛;
(六)短期護衛;
(七)中長期護衛。